癌症新发、复发、持续、转移,可获得持续赔付。

确诊癌症、完成手术,并不意味着抗癌战斗的结束。

据法国 E3N 乳腺癌队列研究显示:乳腺癌患者首次确诊后,癌症卷土重来(复发、转移或新发)的中位时间仅为 3.8 年;首次确诊后 5 年内未出现复发/转移、出现 1 次复发/转移、出现 2 次复发/转移的患者,在 5-10 年内的死亡概率分别为 6%、20%、36%。

癌症的新发、复发、转移、持续状态,是每一个癌症患者家庭都必须面对的长期考验。

附加恶性肿瘤-重度医疗津贴保险金后确诊癌症后的后续治疗可获得持续赔付。

如果同时附加重大疾病多次给付保险金,65岁前首次确诊重疾后,第二次、第三次确诊重疾可额外赔付120%基本保额。 同种重疾的新发、复发、转移均可赔付,仅持续状态不赔,这在市场上属于真正的同种重疾多次赔付,比如乳腺癌治愈后同一部位复发、右脑胶质瘤治愈后再次确诊,都能获得相应赔付。 两项责任同时符合赔付条件时,可叠加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