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理赔金都是怎么算出来的

2016.08.08

张老师去年11月份曾经写了一篇介绍医疗报销的文章,对二级以上医院、社保用药、自费药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但是很多用户在索赔的时候还是表示无法理解。我们先举个例子:

小明的家住在广东省深圳市,小明的妈妈刘女士给小明买了一份小雨伞的少儿门诊住院险,保费390元,因为小明连续咳嗽,刘女士带小明去深圳市人民医院看病,医疗费总金额400元,100元由社保统筹支付,刘女士自己花费了300元,这其中社保范围内的药品250元,自费药50元,经过治疗之后康复。
我们先看下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 
(医疗费用总金额400元-医保支付100元-剔除费用50元-免赔额0元) x  给付比例80%
=250*80%
=200元
所以最后小明妈妈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是200元

接下来我们来解答一下下列问题

保险公司给的费用到底是怎样计算的?

通过发票怎样看我能报销的金额?

我的发票被社保拿走了,要怎么报销?

医院没有给我病历,要怎么报销?


一、保险公司是怎样计算赔偿金额的?
例子中的公式去掉金额,可以得出下面的理赔通用公式

(医疗费用总金额-医保支付-剔除费用-免赔额)x 给付比例


医疗费总额:

即就诊花费的所有发票上的金额总额,一般是“合计”的总额,就是发票上最大的那个金额;

医保支付:

即社保统筹支付部分,这个不同的省份发票会不一样,比如下述图片中的安徽省就有专门的“医保统筹”项目,但是第二个图片中湖北省的发票就没有这些项目;

剔除费用:

一般指自费药或自费部分,以及已在其他途径(比如其他商业保险)报销的费用。对于自费药,这个需要根据用药清单中的药品名称来判断是否属于社保范围内;

免赔额:

要看具体的产品是否有这个限制,比如小雨伞保险的少儿门诊住院险没有免赔,但是少儿大病医疗险因为产品定位是大病,所以会有一个免赔1万的限制;

给付比例:
一般就是产品中我们常看到的报销比例,比如少儿门诊险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是80%,住院报销比例是90%。


只用文字可能大家还有点模糊,下面我们用真实的发票来跟大家说明下发票上面的信息,下图是安徽省的一张医疗费发票:

标准化的医疗费发票(各个省市发票有些不同)



1、两“章”不能少

医疗发票能否报销,最重要的是上面要有两个公章:一个是“财政部监制”章,一个是就诊医院的公章;

2、信息完整

发票上方会注明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来对应就诊人的信息;

3、金额明确

最下方会写明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账户支付、个人支付金额等用来判断个人可以报销的金额;

4、用药清单

中间的用药清单是用来根据药品名称判断是否属于社保范围内用药。


二、有些用户因为当地社保的原因,在办理社保支付的时候发票上交了,那么没有发票该怎么处理?

首先,任何时候,医疗费发票都是最重要的保险报销的凭证之一,没有发票的话,保险公司没有标准的权威的证明可以核定要赔偿的金额,因此,如果要索赔的话,建议大家任何时候都要将发票保存好,如果发票要上交,建议拍照(需要完整清晰)留存

另外,按照目前社保的处理方式,比如新农合医疗,如果发票要上交的话,社保部门一般会出具一张叫“医疗结算单”的资料,上面会写明社保支付及个人支付的部分,这个可以和发票复印件一起充当医疗费发票的证明。



三、有些用户在就诊的时候,医院并没有给病历,这种情况下如何索赔了?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院必须书写病历,患者有权复印病历,且医院必须提供服务且需加盖证明印记。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那么在实际就诊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得病历?
1.要求医生在病历本上书写;
2.很多医院现在是采用电子病历,因此可以在医院服务台或其他地方(比如病案室)申请打印病历资料;
3.有些疾病如果发生住院的话,那么出院小结等类似病历的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明。

上述是张老师对医疗报销中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做的简单介绍,其实保险报销中还会有其他的更多的问题,也欢迎大家留言,我们会在后续的文章中对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再一一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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